发布单位: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聘岗位:精神科医师(一),精神科医师(二),医师1,医师2,治疗师,医师3,医师4,医师5,药剂师,护士
工作地点:三亚
职位数量:10
招聘人数:22
报名截止日期:2025-01-03
报名时间:见公告详情页
报名方式:见公告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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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海南省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第二次校园招聘2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实际需求,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校园公开招聘22名员额制工作人员。
(三)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等详见《2024年三亚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二次校园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应聘人员范围的界定为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即:2023届、2024届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和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且2025年住培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时须向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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